「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指南」十一:项目部如何做好安全技术管理

佚名 钢结构工程 2023-11-01 158

摘要:1.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1.工程开工前,由总工负责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向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作业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有针对性。 要根据建设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 避免口号和概括。

4、施工现场临时电力工程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必须有设计、计划、平面图和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并经总工程师批准。项目并生效。

6、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应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并签字。 项目经理必须每月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专项规划的基本规定

1、项目应建立安全技术相关的制度规定,如《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制度》、《安全技术公开制度》等,并明确各项目的方案编制、审查和批准要求。管理团队根据项目规模、施工难度等因素确定。 权限。

2、考虑到不同季节气候给施工作业和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引发各种突发危险事故,在防护、技术、管理等方面采取了多种安全防护林措施。 对风险高、高温期长的建设项目,应单独制定季节性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季节性天气主要指高温、台风、雨季和冬季。

第二节 安全技术简述

1、披露的分类

1、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分项目、分项目建设安全技术交底;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要求细化和补充施工方案; 二是作业活动涉及的危险源、作业风险点及相应措施。 对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应急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的讲解和告知必须具体、明确、有针对性,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例行/重复性安全技术交会:利用每日班前会议,对当天各班组涉及的分项工作进行安全技术交会; 当日临时增加的工作活动应单独通报,并做好书面记录。

4.对工期超过1个月、重复建设、重大变更、不同阶段风险较高的建设项目,应重新公开并保存记录。

5、开工前,项目管理人员和各级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通报。

2、分级披露规定

1、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向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人员、安全员和工作组组长。

2、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作业班组长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个别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3、工程建设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应当组织施工工种安全技术说明会和人员转工种安全技术说明会,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监控危险源。

钢结构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清单_钢结构分部分项_钢结构安全交底记录范本

4. 安全技术通报会应分级进行和管理。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施工前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钢结构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清单,不得事后补充。

5、安全技术简报内容必须完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编制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作业部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重点部位安全生产的要点、操作和注意事项,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6、根据《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1)对于子项目,在关键工序实施前钢结构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清单,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施工人员,向参与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方案实施安全情况通报。

(2)总承包商应当向分包单位说明安全技术措施,分包单位应当向作业班组说明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员和一线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工地工人进行种族信息公开。

(4)作业班组在作业前应向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操作规程。

3. 披露文件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应当记录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并补充口头说明。 移交人、被移交人应当办理移交、签字手续。 《安全技术披露记录》一式三份,由披露人、安全员、接受人保存。

2、项目部应分类建立《安全技术公开台账》,并定期更新。

3.安全技术简介

4. 改进

披露人应当及时对被披露人进行检查,了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发现违规操作的,应当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第三节 危机项目管理

一、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

1、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概况:危险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布局、施工要求和技术保障条件。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家标准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

«施工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控制等。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紧急措施

«计算和相关图纸。

2、项目应建立《专项建设计划台账》(*)并定期更新。

3、节目编制中常见问题有:章节清单不全、引用依据不全、内容引导不力、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验收人员不一致、编制审批人员不齐全等。

2. 计划的准备和审查

1、在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子项目,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对于危险性超过一定规模的子项目,项目部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较危险子项目及超过一定规模的较危险子项目详见附件《高危险子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18]31号)。

2、大型、关键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报项目部批准。

3、专项施工方案须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专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4、重大关键工程分包,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分包单位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单位的印章。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大型工程,项目部应组织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会。 专项建设方案应当经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进行专家评审。

6、专家论证会结束后,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建设方案予以通过、修改后通过或不通过提出一致意见。 专项建设方案经核准后需要修改的,项目部应在修改完善审核报告后重新组织签字。 专项建设方案论证未通过的,项目修改后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3、计划披露

1、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者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方案说明。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4、计划实施

1、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计划。 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危险性较大子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建治[2018]31号)的规定,对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新审查论证。 )。 涉及资金、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调整。

2、项目部应对危险大型工程施工人员进行注册。 危险、大型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行职责。

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不按照专项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4、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险重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检查。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5、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重大项目,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重点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在施工现场显着位置设置验收标志,公布验收时间和责任人员。

5. 文件管理

项目将专项建设方案及审查、专家论证、说明、现场检查、验收、整改等相关信息纳入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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