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佚名 钢结构工程 2023-09-09 787

摘要: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1、乙方应具有国家规定的钢结构工程设计资质,并依据设计文件和国家规范、规程完成钢结构深化设计(包括设计节点等)和构件加工图纸(包括不同钢筋砼梁柱节点、钢筋穿孔位置及加工等)设计,并对设计图纸文件负责。8、乙方钢结构厂应根据各类构件焊接连接要求,提供相应焊接工艺报告。3、向乙方提供钢结构施工图贰份。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项目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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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合同范本简体_钢结构工程合同书样本_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钢结构工程施工协议

协议编号:

日期: 年月日

钢结构工程施工协议

分包商(乙方):

承包商(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建设项目的具体事项达成共识,特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钢结构工程施工,包括:辅助材料、辅助材料、材料抛丸、除锈、喷漆、生产、安装、运输、装卸、探伤、检测等。

3. 合同形式

1、工程承包形式:劳务、材料承包,主要材料纳入协议综合总价。 甲方鞍钢结构材料采购、制造、安装、运输、装卸、材料、主材、氟碳漆、机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初检等。

2、本项目实行固定合同,综合总价。 总价不因劳动力工资和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而调整,也无需因法律、法规、规章、规章的修改或减少而引起的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

3、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

4、合同总价及单价

暂定总价:1亿元(小写:元征),协议中综合合同总价详见附件1。实际金额按结算时实际金额结算,总价按结算时实际金额结算。价格按照附件1保持不变。

五、结算原则

1、本项目按协议综合包干价定价,见协议附件1。 结算时金额按实际结算,总价按照协议附件1执行。

2、甲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是工程施工及结算的有效依据。

3、本项目协议总价已包含辅助材料、辅助材料、钢结构材料抛丸、除锈、喷漆、氟碳漆喷涂、制作、安装、运输、装卸、探伤及材料监控,子项工程节点推进费、起重机械等设备进出费、装拆费、钢结构防雷接地安装费、现场外运输费、电焊、焊条、焊条费、放样检查费、生活施工水电费等直接费、管理费、社会保险费、保险费、一切税费、利润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用、已竣工工程保护费、保工期措施费、大风雨低温季节施工费等费用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不再进行任何奖励调整。 辅助材料成本包括厚板、角钢、螺栓和柱脚螺钉。

4、工程结算由甲方编制,乙方负责审核。

结算金额按照双方核定的现场核查工程量、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总价》工程量概算规则( 2008),总结算价按照综合包干价(见协议附件1)计算。

钢结构的工程量按图估算(实际钢结构规格除以理论重量),但磨损率不能超过6%(含6%)。 因设计变更、技术审批等原因增加或减少附件1综合包干价中的工程量,按附件1协议结算。附件1中的综合总价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5、工程建设竣工并经初检合格进行工程结算时,甲方报送的结算工程造价不得虚报、虚报; 甲方申报的工程结算费用超过双方核定结算费用2%---10%(含2%)的,甲方承担超过双方核定费用10%的初审费,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的工程款中支付初审费; 报价项目结算费用超过双方核定结算费用的10%(含10%),甲方承担超过双方核定费用20%的初审费,乙方有权支付初审费直接从甲方工程款中扣除(例如:甲方报价120亿元,双方核定工程造价100万,初审费超过双方核定成本,即: 4亿元,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项目资金中支付)。

六、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甲方材料进场开工后,乙方应在4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协议暂定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安装完毕并经乙方初步验收合格,满足单机竣工条件后,4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暂定总价的80%;

3、工程竣工后,乙方初检合格,双方最终竣工结算(审核、复审、终审)后4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95%竣工结算,

4、保留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责任后,45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5、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前,应全额出具正规合法的建筑安装工程收据,否则乙方有权延期付款。

7. 合同期限

1、本项目工期以乙方工程师、项目部和甲方共同确认并签字为准。

2、开工日期:甲方携带甲方加工并经乙方确认的材料前往施工现场开始安装。如因乙方造成重大设计变更(设计变更费用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因不可抗拒的自然洪水(台风、洪水、自然原因引起的火灾、地震),乙方、项目部和乙方共同确认护照延期。

8. 质量、施工、竣工及初检

1、乙方应具有国家规定的钢结构工程设计资质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并完成钢结构超前设计(包括设计节点等)和预制构件加工图纸(包括不同钢筋混凝土梁柱节点、钢筋贯穿件等)等)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规范和程序进行。 位置及加工等)设计,并负责设计图纸。

2、应具有与本项目相一致的钢结构加工制造能力,有完整的企业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其产品质量全面负责。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然纳入盛龙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服从质量控制中心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根据乙方集团公司《质量监测管理导则》的监测规定,确保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总方针和总目标的实现。

4、构件加工必须根据钢结构预制构件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实际位置在现场进行。 所有预制构件下料规范、加工规范及孔位制作等允许误差必须严格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初步检验规范》的要求。

5、做好现场施工中与主分包施工单位的配合,保证钢连接套筒、连接钢牛腿的安装。 配合分包商现场布置梁柱钢筋,确保混凝土浇筑质量。

6、高强度螺钉连接、孔位制造及钢材表面抛丸处理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所有关键滑移连接均应采用“扭矩紧固法”或“后紧固法”,并应符合《结构高强度螺钉设计与施工初步检验规定》。

7、乙方从事点焊工作的电工应持有中级电工资格证书。 甲方钢结构厂的电工点焊工艺必须首先经过乙方和设计院的评审。 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预制构件的点焊。 合格的电工不得中途更换。

8、乙方钢结构厂应根据各类预制构件的点焊连接要求,提供相应的点焊工艺报告。

9、乙方钢结构厂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中的熔池液位进行焊接,二次焊道的检验位置由设计院按照相关标准指定。

10、工程质量初检按协议规定的初检合格标准进行。 因承包人的诱使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协议规定的初次检验标准的,分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协议要求。 承包商应对由此造成的成本降低和施工延误负责。 因分包商的诱导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协议规定的初检合格标准的,分包商应承担承包商返工造成的成本降低和工期延误。

1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承包商应按照协议约定对工程各部分和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验和检验,并保存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告,提交给工程单位部门及甲方审核。

12、乙方初步竣工验收后,工程质量不合格且三日内整改不成的,乙方可终止协议,不支付约定价款,并办理协议结算。 承包商放弃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主张,主动退出施工现场,不得损坏已竣工的工程。

13、涂刷防锈漆、喷涂氟碳漆要求:

⑴. 基层复查处理:清除基层污垢、灰尘、铁锈等杂物;

⑵. 刮腻子:用专用腻子刮面,使方便面饱满、光滑、平整、无划痕、无气孔;

⑶. 喷涂:要求油漆涂层达到30UM,然后打磨修补; 表面涂层要求达到整体效果均匀、光滑、色泽一致、不起泡、不开裂、厚度为40UM。

14、乙方需提供材质证明、保修证明、检测报告。

15、氟碳漆材质控制:

16、乙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竣工日期或乙方同意的延期日期完成工作。如果甲方无法在协议规定的竣工日期或乙方同意的延期日期完成工作因甲方的诱导,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工程符合竣工预检条件时,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竣工预检规定向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预检报告。

18、甲方收到竣工初检报告后7日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初检,并在初检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 甲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和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全部整改和返工费用。

19、工程竣工初检合格的,以甲方提交竣工初检报告并经乙方和项目部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实际初检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以乙方、项目部与乙方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准。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工程建设中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安全文明生产标准组织施工,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随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车祸隐患。 甲方应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承担责任。

2、甲方应对驻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地方(或按乙方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或安全公告牌。

4、乙方应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未经教育和培训,他们不得工作。 特殊工种(起重、焊接、安装等)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5、施工期间或施工现场发生重大车祸、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甲方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通知乙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同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为进入施工现场的甲方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本协议项下的项目。

10、材料供应及计量

1、所有材料(包括辅助材料和主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辅助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质量和设计规范的要求。 所有主要材料也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并由甲方按合同采购和使用。 。

2、进入现场的材料须经乙方及其物资管理部、物资采购部、项目部和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来料必须进行检验或复验。 经检验或复检符合质量要求方可用于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计量检验或复检影响施工且责任属于甲方的,工期不予顺延。

5、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行检验,将合格的检验报告提交给乙方,并承担检验费用。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施工方完成符合本工程钢结构施工安装要求的土建相关部分工作,方按乙方要求进行施工。

2、甲方负责保证本项目建筑面积“三通一平”。

3、向甲方提供钢结构施工图两份。

4、为甲方提供生活及施工用水、电力插座,水费、电费由甲方承担。

5、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款。

6、甲方派往工地的乙方代表是:

7、甲方代表的检查、检查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 经乙方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甲方承担影响施工的费用及损失; 检验合格的,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进场前勘察施工现场; 不符合条件的,乙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建议。

2、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报乙方工程师和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经乙方及项目初步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部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乙方代表和项目部的质量监督,并随时接受乙方代表和项目部的检查。 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标准的,应及时整改、返工,直至达到协议约定标准。

4、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落实相关机械和运输设备。

5、接受乙方及项目部的检查和监督。 及时纠正乙方和项目部提出的问题,为其日常检查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

6、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未经乙方和项目部书面同意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7、乙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

8、项目负责人按协议出具的工程联系表、通知书、申请表、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交付乙方、项目部、甲方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A 的书面代表。

9、项目负责人向乙方发出的各种书面信件,经乙方代表签字存根后,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10、乙方不得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 如需变更,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和项目部。 若私自更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亿元,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1、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具有中级电工资格证,施工期间不得更换经乙方和项目部认可的电工,否则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12、乙方按照钢结构工程初步质量检验规范对分项、分工程进行质量评价。 钢结构工程主要预制构件安装完成后,通知乙方代表和项目部对中间结构进行初步检查。 初检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13、甲方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问题负责,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及事故负全部责任。

14、承包商应积极配合其他施工单位施工,不得缴纳任何合作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无故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未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施工场地进行施工的,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超过30日未按协议规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甲方工期顺延。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乙方要求采购合格材料。 如发现材料不合格,甲方将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约定价款6%的损失赔偿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

2、乙方查明甲方违反协议,私自转让或分包工程(核查报告以乙方核查报告为准)后,视为甲方放弃本协议内容,甲方甲方应自行撤离施工现场。 已竣工的工程不得损坏。 协议终止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并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并提交预检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不向甲方支付约定价款。 已完成项目。 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承担协议总价的30%作为乙方损失的补偿。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协议内容仍然有效,甲方支付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损失1亿元人民币。

4、该项目已实际具备初步竣工验收条件。 甲方未提交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后拒绝移交工程,导致工程整体未能竣工的,乙方有权强制甲方离开现场。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与甲方的管理人员、劳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要求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不得以恐吓或对乙方造成损害的方式索要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因甲方严重违约而终止本协议并强制甲方退出合同。

6、项目付款乙方优先支付农民工资,并应向乙方及监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农民工资支付账簿(工资表打印件)。 乙方违反协议追讨农民工工资的,甲方除承担罚款外,乙方不支付约定价款,可以按甲方约定价款的两倍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在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帮助下)。 乙方要求农民工资的,乙方应从应付甲方的工程进度款中向甲方支付,并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7、乙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即将到期的劳务合同协议,不得擅自招工。 禁止使用童工,发现童工每人处3000元罚款。

8、乙方违反国家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举报,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若甲方不承担上述责任,乙方可终止本协议且不支付合同款,甲方放弃本协议内容的权利并主张自行退出施工现场,且不得造成损害已完成的项目。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仍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 甲方擅自解除协议的,乙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并承担约定价款的30%作为乙方损失的补偿。

10、正常情况下因施工噪音及对居民造成滋扰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1、施工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损失2亿元。停工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2、验收后发现不合格项目的,甲方无条件返工、整改; 采取相应的补救和修复措施,直至初检合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13、本协议中的违约责任规定除本协议的规定外,还包括其他条款中的违约责任规定以及协议附件中的违法处罚规定。

十三、工程质量保证

1、保修期为工程初检完成之日起一年。

2、保修期内,凡属甲方责任或因甲方施工不当而发生的维修,乙方均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甲方须在2小时内回复并到现场处理。 24小时内。 否则,乙方可以请第三方维修。 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按照协议规定从甲方的保修押金中支付(维修费用以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维修合同为准)。 当甲方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非甲方责任范围内的维修,甲方只收取材料费。

13. 通知和交付

任何一方就本协议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通知是专人送达的,收件人签收即视为已送达; 如果通过传真送达,则以传真发送之日视为送达; 如果是邮寄送达,对方在签收或拒绝通过邮件签收的情况下,视为已送达。 交付。 如因地址、姓名错误或变更而未书面通知对方的,自电子邮件中注明未送达原因之日起视为已送达。 除非另有书面通知,双方确认通信的送达地址如下:

乙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发件人: 发件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14. 其他

1、合同双方共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内容。 若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承诺不会因协议内容发生争议而停止项目建设,保证项目进度。 After the preliminary inspection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the two parties shall negotiate to resolve it. If the negotiation fails, a lawsuit may be brought to the people's court of the place where the project is located.

2. This agreement will come into effect after the representatives of both parties sign and affix their private seals or special seals for the agreement.

3.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terminated after the preliminary inspection of the project is qualified, the warranty expires, and the project payment is completed.

4. The agreement on the termination of the agreement is as follows:

⑴ Party A and Party A can terminate the agreement by consensus.

(2) Failure to perform the agreement due to force majeure;

⑶. Other suspension and cancellation situations stipulated in this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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